《2014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全文)

来源:中国禁毒网

2014年是中国禁毒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一年。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分别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全国禁毒工作汇报,并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禁毒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6·26”国际禁毒日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又就禁毒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首次印发《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印发了《禁毒工作责任制》,召开了全国禁毒工作会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集中开展百城禁毒会战,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全面落实综合治理措施,禁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效遏制了毒品问题快速发展蔓延的势头。

  从毒品形势看,当前国际毒品问题正处于加速扩散期,全球毒品制造、贩卖、滥用日趋严重,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存在毒品消费问题,全球吸毒人数已超过2亿。受国际毒潮持续泛滥和国内多种因素影响,毒品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第一章 毒品滥用

  2014年,毒品滥用形势总体呈现出以海洛因为代表的传统毒品快速蔓延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以冰毒、氯胺酮为主的合成毒品滥用人员增长迅速,吸毒人员低龄化、多元化,毒品种类多样化等特点。

  ——在册吸毒人员总量持续增长。截至2014年底,全国累计发现、登记吸毒人员295.5万名,其中2014年新发现吸毒人员48万名。参照国际上通用的吸毒人员显性与隐性比例,实际吸毒人数超过1400万。全国涉毒县市区增至3048个,占全国县市区总数9成以上, 其中吸毒人员百人以下县市区754个、百人以上千人以下县市区1545个、千人以上县市区749个。

  ——传统毒品快速蔓延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截至2014年底,全国滥用海洛因等阿片类毒品人员145.8万名,占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总数的49.3%,与上一年同比增加6.4%。在2014年新发现的48万名吸毒人员中,滥用海洛因等阿片类人员占19.7%。全国滥用海洛因人员占在册吸毒人员总数的比例逐年减少,分别为2010年占69%、2011年占64.5%、2012年占59.3%、2013年占53.6%、2014年占49.3%。

  ——以冰毒、氯胺酮为主的合成毒品滥用人员增多。截至2014年底,全国滥用合成毒品人员145.9万名,占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总数的49.4%,其中滥用冰毒人员119万名,与上一年同比增加40.5%;滥用氯胺酮人员22.2万名,与上一年同比增加15%。在2014年新发现的48万名吸毒人员中,滥用合成毒品人员占79.1%。全国滥用合成毒品人员占在册吸毒人员总数的比例逐年增长,分别为2010年占28%、2011年占32.7%、2012年占38%、2013年占42.6%、2014年占49.4%。合成毒品滥用群体比例首次超过海洛因滥用群体比例,反映出中国毒品滥用结构发生深刻变化。

  ——吸毒人员低龄化、多元化趋势明显。截至2014年底,全国累计发现登记18岁以下吸毒人员2.9万名、18岁到35岁吸毒人员165.9万名,35岁以下青少年占在册吸毒人员总数的57.1%。在2014年新发现的48万名吸毒人员中,18岁以下吸毒人员1.8万名,18岁到35岁吸毒人员占近7成。吸毒群体由过去的无业人员、农民、个体经营者、外出务工人员为主逐渐向企业事业职工、自由职业者、演艺界人士甚至公务人员等人群扩散。

  ——毒品种类多样化。常见毒品包括海洛因、鸦片、冰毒晶体、冰毒片剂、氯胺酮、可卡因、摇头丸、大麻及大麻脂、曲马多片剂。此外,毒品消费市场还出现“底料黄皮”(粗制吗啡或鸦片与其他麻精药品混合物)、“海洛因勾兑液”、“精神药品套餐”(丁丙诺啡+安定片)、“卡苦”(以鸦片为主的多植物加工混合物)、“开心水、神仙水、摇头水”、“面面儿”(安钠咖)、“筋儿”或“僵尸药”(甲卡西酮)、“忽悠悠”(安眠酮)、“奶茶”(含氯胺酮成分)等含有麻精药品物质,包装新颖,隐蔽性强。

  ——毒品社会危害日益严重。截至2014年底,全国在册登记吸毒人员已死亡4.9万名。2014年中国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监测数据显示,海洛因滥用人群艾滋病病毒感染率为3.5%,合成毒品滥用人群艾滋病病毒感染率为1.4%,其中以注射方式滥用者的感染率最高。一名吸毒人员年均花费至少4万至5万元购买毒品,按实际吸毒人数上千万估算,全国每年因吸毒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亿元。随着合成毒品的快速蔓延,因吸毒出现精神症状后引发的自杀自残、伤害他人、毒驾、暴力抗法、肇事肇祸等个人极端案(事)件时有发生。经吸毒人员数据库与刑事案件数据库比对,2014年,全国破获吸毒人员引发的刑事案件14.9万起,占同期刑事案件总数的12.1%,其中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性案件7.2万起,涉毒犯罪案件4.7万起,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案件300余起。

第二章 毒品来源

  从境外来源看,“金三角”地区仍是对中国危害最大的毒源地,中国国内消费的绝大部分海洛因和冰毒片剂来自该地区。“金新月”海洛因查缴量较小,但危害影响不容忽视。南美可卡因入境时有发生。从境内来源看,当前消费的冰毒晶体和氯胺酮基本是中国国内生产。广东省是冰毒晶体的最大来源地。土法加工海洛因问题在局部地区仍然存在。一些不法分子趁绝大多数新精神活性物质尚未列入管制之机,大量生产此类物质。

  一、境外来源

  ——“金三角”地区。根据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与缅甸、老挝中央禁毒委员会分别合作开展的卫星遥感监测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5年生长季,“金三角”地区共发现罂粟种植面积71.2万亩,与上一季同比增长8.7%,可产700吨以上鸦片或制成70吨以上海洛因。同时,该地区存有相当规模的冰毒生产加工。2014年,中国执法部门共查缴海洛因9.3吨、冰毒片剂11.4吨,根据中国国家毒品实验室检验数据分析,其中9成以上均来自“金三角”地区。

  ——“金新月”地区。根据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阿富汗禁毒部联合发布的《2014年阿富汗鸦片调查报告》显示,2014年,阿富汗罂粟种植面积达到历史最高值336万亩,与上一季同比增长7%,鸦片总产量达6400吨,可制海洛因670吨,是全球最大的海洛因产地。根据中国国家毒品实验室检验数据分析,2014年,“金新月”海洛因占国内查缴海洛因总量的1.4%。该地区海洛因在广东等10余省份存有一定规模的消费市场。

  ——南美地区。根据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发布的《2014年世界毒品报告》显示,全球可卡因主要产自南美洲,滥用主要集中在美洲、欧洲和大洋洲。2014年,中国执法部门共破获可卡因案件98起,缴获可卡因114.3公斤,破案地涉及国内12个省区市。截至2014年底,累计发现、登记滥用可卡因人员199名,吸毒人员查获地涉及中国国内24个省区市。

  二、境内来源

  ——冰毒晶体。2014年,中国执法部门破获制造冰毒晶体案件413起。根据中国国家毒品实验室检验数据分析,2014年中国执法部门共查缴冰毒晶体13.7吨,其中75%以上源自广东省、近6%源自四川省。2013年广东省集中打击整治制毒活动特别是开展“12?29”清剿陆丰市博社村制贩毒行动后,广东地区制毒活动有所收敛但仍较顽固,所制冰毒危害波及全国所有省份。四川省经过不断加大打击治理,制毒活动猖獗势头得到一定程度减缓。

  ——氯胺酮。2014年,全国破获制造氯胺酮案件105起。2014年中国执法部门共查缴氯胺酮11.2吨,其中广东地区占近7成、广西地区占1成多。

  ——土制海洛因。2014年,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实施“天目—14”禁种铲毒行动,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进行监测,全国共监测面积43.6万平方公里,发现铲除非法种植罂粟436.4万株,与2013年同比增长19.6%。除河北省非法罂粟种植面积占全国发现罂粟非法种植总面积的78.3%外,全国大面积罂粟非法种植得到有效遏制。土法加工海洛因(俗称“料面”)问题在内蒙古、山西、河南、安徽、陕西、甘肃等地有所存在。据2014年中国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数据显示,在国内25万名药物滥用监测人员中,土制海洛因滥用者的比例为1.2%。

  ——其他毒品。2014年,国内非法种植大麻活动呈增多趋势,种植区域涉及25个省份。不法分子在东北地区雇佣农户非法种植、贩卖、运输大麻问题突出。安钠咖类毒品滥用问题主要集中在内蒙古、山西、陕西等地。甲卡西酮、咖啡因类毒品滥用问题主要在西北地区。

  三、制毒原料来源

  ——制毒原料非法生产。2014年,中国执法部门加大制毒原料管制力度,共破获制毒物品案件549起,其中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60起,与2013年同比增加1倍,缴获各类易制毒物品3847.2吨,其中重点品种麻黄碱、邻酮、羟亚胺缴获量分别为31.6吨、71吨和37.9吨,与2013年同比增加1.9倍、2倍和3.8倍,麻黄草缴获量从2013年1271吨下降至2014年423吨。

  ——制毒原料品种变化。随着制毒物品立法不断完善,不法分子不断寻求替代性的未列管原料。2012年以来,制造冰毒的主要原料历经麻黄碱复方制剂、麻黄草、到溴代苯丙酮的阶段性变化。

  ——制毒原料走私出境。2014年,中国执法部门破获29起走私制毒物品案件,共缴获13种共计121.8吨化学品,其中云南侦办27起走私制毒物品案件,缴获的物品以制毒配剂为主,占同类案件缴获化学品总量的95.3%。中国通过易制毒化学品出口国际核查,阻止出口32单共计5883.1吨化学品。

第三章 毒品贩运

  当前毒品走私贩运活动处于活跃期。走私贩毒有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专业性越来越强,手段隐蔽、狡猾,渠道多、变化快。在使用体内夹藏、汽车夹带、公路运输等传统贩毒方式的同时,利用网络贩毒、邮包贩毒、航空快递贩毒、物流托运贩毒等不断增多。

  ——贩毒群体。2014年,中国执法部门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员16.9万名,其中,年龄在35岁以下人员占6成,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人员占近9成,涉及工人、农民、在校学生、个体工商业者、无业人员、公司职员等不同社会群体,其中无业人员占近7成。被抓获的毒品犯罪嫌疑人员绝大多数来自经济落后地区、受利润诱惑、被毒贩雇佣利用而参与贩毒,在侵害社会和他人同时,本人和家庭也成为毒品受害者。

  ——贩运方式。2014年,中国执法部门破获的14.6万起毒品犯罪案件中,通过出租车、自驾车、公共交通等陆路运输毒品案件近8万起,占毒品犯罪案件总数的54.8%。为规避检查和逃避打击,不法分子贩毒手法不断变化,通过海路、空路、邮路等其他渠道运输毒品案件日益增多。常见的藏毒方式包括:夹带于随身物品中、藏匿于托运货物中、体内藏毒、汽车夹层藏毒、邮包藏毒等。枪毒同流、武装护毒、暴力抗法等情况时有发生。

  ——毒品走私。在“金三角”、“金新月”、南美等毒源地毒品经陆海空邮等多种渠道向中国走私的同时,中国国内生产的冰毒晶体、氯胺酮及新精神活性物质也走私出境。2014年,中国执法部门破获外国籍人员毒品犯罪案件1479起,抓获外国籍犯罪嫌疑人员1832名,涉及西非、南美、东南亚等44个国家和地区。长期盘踞在广东的非洲裔贩毒团伙与巴基斯坦籍等贩毒集团不断纠集多国籍贩毒人员、以人体藏毒等多种贩毒方式向中国境内输入“金新月”海洛因。2014年,中国收到34个国家或地区204条涉毒线索核查函,涉及25个省份,表明毒品从中国境内流出或经中国过境现象不断增多。

  ——毒品流向。云南、广西、广东、四川是中国境内毒品贩运的主要起源地。云南、广西是“金三角”毒品经边境向内地贩运通道。毗邻云南的贵州、四川、重庆、湖南、湖北等地区是“金三角”毒品在内地中转集散分销地区通道。广东是“金新月”海洛因从境外通过航空、邮寄等渠道走私贩运的目的地。多数省会城市、经济发达城市缘于区位、交通、经济、人口等社会基础因素,成为毒品消费地和集散地。海洛因主要流向中国西南、西北、华南地区。冰毒、氯胺酮主要流向中国东北、华东、华中地区。

  ——大宗案件。2014年,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共确立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106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员1.1万名,缴获各类毒品29.7吨,分别与2013年同比增加64.5%、47.9%、171.8%。全国破获单案缴毒量10公斤以上案件1060起,与2013年同比增加14.3%。全国破获单案缴毒量公斤以上冰毒晶体案件1656起,同比增加31.5%,所破全部案件缴毒量11.6吨,占全国冰毒晶体缴获总量的84.7%。全国有21个省区市单案缴毒量公斤以上冰毒案件均有不同幅度增加。

  ——物流寄递、互联网涉毒活动。随着中国物流快递行业快速发展和数量快速增长,物流寄递已成为贩毒活动的重要渠道。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更为突出,已从单纯的视频吸毒发展为传播制毒技术、贩卖制毒原料、销售毒品和聚众吸毒等全链条涉毒活动,形成“网络联系、银行打款、物流销售”的贩毒模式。在2014年12月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清理互联网涉毒战役集中统一收网行动中,7起专案锁定涉案QQ群近百个,涉毒QQ号码近2000个,涉及重大涉毒嫌疑人717名,涉及地域遍及全国31个省份和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涉毒人员通过即时通讯工具进行涉毒交流,开设虚假网店完成网上毒品交易,通过网络便捷支付软件完成毒资转移支付,并利用物流快递公司伪装邮寄毒品、制毒原料和吸毒工具及设备,手段隐蔽,交易便捷,给执法机关监管打击带来困难和挑战。

第四章 中国毒品形势走向

  在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和公安部的有力组织、强力推动下,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各地公安机关主动出击,把毒品犯罪从隐性犯罪转化为显性犯罪,实现各项指标的快速增长。总体看,毒品形势仍处可控局面。但受境内外多种因素影响,预计毒品形势在一段时期内仍处于毒品问题加速蔓延期、毒品犯罪多发高发期。

  ——在毒品滥用方面,随着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发现能力不断增强,国内查处的合成毒品滥用人员将不断增多。吸食海洛因人员戒断巩固难、复吸率高。交叉滥用毒品问题继续发展,为戒毒治疗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新精神活性物质问题将随工作力度的加强进一步显露,日益成为新的突出毒品问题。在海南、广东、湖南缴获的片剂毒品中已发现哌嗪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存有在国内快速形成滥用的可能。中国将继续面对巩固海洛因治理成果和应对合成毒品滥用快速蔓延的双重压力。

  ——在毒品来源方面,毒品来源内外并存,“金三角”地区在当地局势影响下,仍将是海洛因、冰毒片剂的主要来源地,借助云南、广西贩毒通道进一步向中国渗透;以广东、四川为重点的制毒问题在加大打击情况下将向周边地区蔓延。受庞大消费市场和暴利刺激,制毒活动难以在短期内遏制。制毒原料必将随管制政策的调整不断发生变化,非列管化学品将不断出现。

  ——在毒品贩运方面,涉毒违法犯罪向互联网虚拟空间延伸,互联网将成为不法分子发布易制毒化学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销售信息、联络毒品交易和传播制毒工艺的重要平台,并依托发达的物流寄递行业运输毒品、易制毒化学品、非列管制毒原料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网络贩毒形势更加严峻。毒品贩运线路也在不断变化,由传统的从重点毒源地直接贩运到消费地逐渐转变为跨省市、多地周转,以接力的方式辗转分销。随着走私贩运毒品手段的不断升级变化,防范打击难度将越来越大。


发布日期: 
2015/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