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识 共为 共享——深刻领会“中国梦”的理论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社会主义的建设和发展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中国梦是人民的幸福梦,是全社会建设“幸福中国”的美好愿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系列论述,概括起来,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立足改革开放的大背景,在社会发展中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的创造力,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以民为本、以人为本,践行“共识、共为、共享”,真正做到国家好、民族好、大家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中国梦”理论内涵的集中体现

2012年12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凝聚社会共识,协调推进各领域各环节改革,努力把改革开放推向前进。”2013年3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强调:“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在2013年6月18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毋庸置疑,中国梦的实现,必须凝聚改革共识,促进发展共为,保证成果共享。

马克思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毛泽东同志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邓小平同志也强调,工人阶级必须依靠本阶级的群众力量和全体劳动人民的群众力量,才能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解放自己,同时解放全体劳动人民。为人民幸福而努力奋斗,自始至终都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不渝的奋斗目标。在9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以这一思想为指引,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牢记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丰富、发展和深化马克思主义。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党全社会始终立足人民群众、不断凝聚改革共识,依靠人民群众、促进发展共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代领导集体,高瞻远瞩,在政治哲学的高度,在坚持党的领导下,将中国梦与个人梦的实现紧密结合,实现了执政理念中社会发展行为主体的转变,达到了党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统一。经济发展的加速转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确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等,无不将人民主体的发展与国家的协同发展、国家强盛和人民幸福的美好愿景作为党的思想、社会发展理论的基本视角。造福人民群众、保障成果共享,是人民主体地位实现的新形式、新思路、新方法,真正使党在社会改革和发展、谋求人类幸福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实现了其立足点、发展动力、行为目标的全面转变,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造性发展和历史性跨越。

建成“幸福中国”的必然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梦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是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梦。”中国梦既是个人的幸福梦,更是全社会进步与繁荣的“幸福中国”梦。因此,其前提是要凝聚改革共识,关键是要促进发展共为,目标是要保障成果共享。彻底摆脱单向发展思维,最终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目的,努力建成“幸福中国”。

首先,坚持凝聚改革共识,推行全面发展是实现中国梦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放思想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统一思想。思想统一了,才能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一方面,以凝聚共识促改革,以推动改革促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原来起步较迟和发展相对较慢的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政治建设,加快改革发展。通过广泛讨论、尊重规律、科学决策、群众选择、改革试点和借鉴人类文明发展的共有成果等方式,引导形成改革的共识,实施各领域齐头并进、“五位一体”协调发展的格局。另一方面,以依法治国引导改革共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法治本身就是全社会共识的体现,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因此,应在依法治国的框架下,做到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改革,遵循人民的意愿而改革,把人民“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和“高兴不高兴”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以老百姓“满不满意”、“幸不幸福”作为最高的评价标准,做到改革不走偏,成果不旁落。以法治为保障,实现协调发展和全面发展,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宏伟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其次,坚持促进发展共为,充分依靠民心、民智、民力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根本上要靠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劳动、创造、奉献。一方面,要共同参与、依靠人民促发展。只有建立在人民群众热情参与和支持基础上的改革和发展,才是持续与长久的改革和发展。依靠人民群众,必须始终相信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凝聚人民群众的力量,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要发扬民主、坚持民生和民主并重。建立民生和民主并重的社会,建立健全民众参政议政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广泛听取群众呼声,坚持将竞争性选择与科学民主决策相结合,主动回应民意期待。坚持依靠民力,引导和保障人民群众能有效参与和监督各级公共事务的管理运行。通过人民群众全面参与改革和发展,主动参与社会经济和政治建设,坚持民生和民主并重,不断增强民众幸福感。使全社会在公平合理地分担改革与发展的成本,使社会在分工合作、诚实守信、各类安全有保障、充满创造活力、人人幸福满足的各种利益关系中,实现稳定有序、全面协调发展。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因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在发展内容上更加丰富、结构上更加完善、品质上更为上乘,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在道路上更具魅力,在理论上更有说服力,在制度上更具持久力。

再次,坚持保障成果共享,努力建成“幸福中国”是实现中国梦的目标。马克思指出,“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共享社会幸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中国梦的具体体现。构建社会主义幸福社会是在新的发展阶段准确回应民众诉求、尊重发展客观规律和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必然结果,也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改革和发展的目的,是在全社会创造极为丰富的有机财富与运行机制,摆脱片面追求GDP增长的局限,让全体人民共享社会进步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成果。这就需要积极突破利益固化格局和缩小贫富差距,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与法制民主,防止权钱交易和权力腐败,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发展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我们过去几十年的改革开放,通过经济自由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富裕中国”的道路上取得了辉煌成就,现在要求提高发展质量,积极引导生态文明,创建“美丽中国”,实现人人小康的“幸福中国”,最终做到“富裕中国”、“美丽中国”和“幸福中国”的有机统一,全面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未来发展的主旨方向

以“共识、共为、共享”为路径实现中国梦,就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求发展,矢志不渝谋幸福。就是要坚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人民群众的共识、共为和共享之中,充分释放我们党、我们国家发展进步的最大红利。通过全面发展,既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减少贫富差距,又同时推进依法治国和民主法制建设、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坚决扼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不断增加民众幸福感,实现民生和民主并重,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朝着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康庄大道阔步前进。

实现中国梦、坚持“共识、共为、共享”的核心在于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充分释放改革潜能。当前,社会制度还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未来发展的理论空间还很大,这就要不断理顺利益关系,善于在利益增量上作文章,在利益预期上作调整,处理好多元利益主体,既优化存量又提升增量,既提高效率又注重公平,使所有人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既稳妥有序又要积极突破,使改革与依法治国、法治建设结合起来,规范改革程序,用法制巩固改革成果。奋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历史性突破,使改革开放大业更有生机活力,使充分释放的“改革红利”更多、更公平地惠及每一个人。

实现中国梦、坚持“共识、共为、共享”,要旨在于实现重点突破,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站在完成党执政兴国使命的高度,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科学发展能力,体现到贯彻落实中国梦的实现、促进社会幸福的建设上来,落实到引领中国发展进步、更好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的和共同的利益上来,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共识、共为、共享”的要求,为全面建成幸福的小康社会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障。另一方面,要把握两个重点方向,即进一步实现收入分配改革,缩小贫富差距;进一步实现依法治国,彰显公平正义。

所以,“共识、共为、共享”的精神实质在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勇于实践;其根本要求在于民生共富、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生态优美、幸福价值。因此,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共识、合力共为、幸福共享的良好局面,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幸福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高品质、求平衡、顺机制的发展上来,个人梦同中国梦有机结合,必将使我们的祖国朝着富强、民主、文明、幸福、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大步迈进。

 


发布日期: 
2015/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