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借阅规则


一、读者请先存包,再进入阅览区,除32开公文包及笔、本、计算器、笔记本电脑等学习用具可随身携带外,其他物品均须寄存。

 二、本馆文献实行开架阅览,读者可自行取阅,一次一种,阅毕请放回原处。

 三、请读者爱护文献,不得在文献上涂画、批注、圈点、撕页及损坏条形码,违者按本馆《读者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四、需持本馆有效读者证外借书刊;所借书刊须在各借阅区归还。

 五、办理外借手续时,请当面检查所借书刊是否有涂画、批注、圈点、撕页、污损等,如有上述情况,请向工作人员反映;否则还书时发现有上述情况,责任由读者自负,并按本馆《读者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六、如发生逾期、遗失、损坏等情况,按本馆《读者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七、读者需复制、翻拍书刊时,须经工作人员允许,办理必要手续后,方可复制。

 八、请保持肃静,请读者将携带的通讯工具置于静音状态,不得在阅览区内接听、拨打手机。

 九、请保持环境整洁,严禁吸烟及其它不文明行为。不随地吐痰,不随处遗弃废物,爱护公共财产。


发布日期: 
2014/10/28